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簡化字合法麼?

看到北大中文論壇上的討論,對於簡化字合不合法罵來罵去,真是無謂。大家依據常識就知道的事情,有什麼好爭的!
首先,正體字比簡化字更具合理性和系統性都是毋庸置疑的,也更易認易記,這方面都有科學研究對比,這幾點死不認錯者也都沒意見。他們的觀點是簡化字易於書寫。但是他們為什麼故意忽略平常人過了學字階段寫字都不是一筆一畫寫楷書的,而是有行書有艸書呢,亦就是真書之外有一套手寫體,這套手寫體也早已形成,異常穩定。這或許要歸功於書法,我現在學寫字也是要臨右軍帖子的。這兩套字相輔相成,相沿千餘年也沒什麼問題。迨至民國,于右任先生編了一本標準草書,序言也說得挺好。現在台灣也有行書規範。問題出在西方打破國門後大家看到外國識字率很高,才發現國人識字率很低,然後忽略掉教育,歸咎於漢字本本身難學。這個問題也早已有人撰文反駁。只是有一點容易忽略掉,就是這個手寫體系統遭到人為破壞,具體就是批判寫行書草書的人說他們故意寫成這樣不讓廣大人民群眾認得。這是非常荒謬的說法,但那個時代本身就異常荒謬。所以是一方面讓人不敢寫更容易的手寫體,另一方面又說漢字(注意是漢字不是繁體,因為當初的目標是廢除漢字或曰拉丁化)難寫。
現在電腦的普及,印刷的方便,簡化更是沒有理由了。所以改回傳統漢字,這樣不僅能延續傳統,更是全球用漢字的人書同文邁出的重要一步,有利於中華文化造服人類這些後話就不說了。反正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嘛。
但是共產黨和民進黨一樣是死不認錯的黨,中國人也是死不認錯的多(民進黨還硬說自己不是中國人!!!),所以當然反對了。黨一反對總是會有一大堆人出來為它表心聲的。
知道這些後去爭合不合法的問題,簡直蛋疼。


附回貼:
小弟並不是懷疑閣下的學識,只是基於以下兩點體會:一,小弟也是大陸人,從小受到的是簡化字教育,但是學過繁體字(包括字形字義的演變),小弟之後就都用繁體,理由和網絡上的觀點基本一致。不過這只限於個人行為。第二,很多研究這方面的教授,以及經常和古文字打交道的學者非常討厭簡化字的也不在少數。也許這現象背後的原因比違不違法重要,難道閣下真得覺得大陸是個法制社會麼?
就連朝廷對自己的合法性也很是心虛的,再去談朝廷頒佈的詔令有何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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