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裡的老舍不說話
樑上的傅雷想媽媽
思杜想起爸爸的話
閃閃的淚光把繩掛
那個邪惡組織還是那麼邪惡,組織架構一點沒變。1949年前後的中國人,1997年前後的香港人,都已經不一樣了。某個時間點後的台灣人會不會變,我就不知道了。
宋太祖曾要求其子孫永遠不得殺害文人,文人在宋朝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升,重文輕武的風氣在宋朝達到了極致,「好男不當兵」「學而優則仕」等俗諺都是出在宋朝。在理學的興起、宗教勢力退潮、言論控制降低、市民文化興起、商品經濟繁榮與印刷術的發明等一系列背景下,宋朝優秀文人輩出,知識份子自覺意識空前覺醒。其後中國由於蒙古的入侵並對文人採取敵視政策,加上明清的八股文與文字獄嚴重壓制學人思想自由發揮,中國再也沒有出現過象宋朝一樣興盛的文化景象。 ─維基百科宋朝條下
湖裡的老舍不說話
樑上的傅雷想媽媽
思杜想起爸爸的話
閃閃的淚光把繩掛
那個邪惡組織還是那麼邪惡,組織架構一點沒變。1949年前後的中國人,1997年前後的香港人,都已經不一樣了。某個時間點後的台灣人會不會變,我就不知道了。
儋州交警6月28日發布的通告,全文放大了摩托車在高速公路騎行的危險性,卻無限縮小了高速上違法截停正常行駛車輛的嚴重性。通告將警察違規停車、單人執法、未設置警示標誌等行為輕描淡寫為「執法過程中的瑕疵」,這種說法實則是對嚴重違法行為的掩蓋和模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相關法律,警察在非執勤狀態下,未雙人執法、未出示執法證件、駕駛非警車違規停車於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強行攔截正常行駛的摩托車,已屬明顯違法。這種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威脅交通安全,更是對公民合法通行權利的嚴重侵犯。
將此定性為「瑕疵」等同於官方對自身違法行為的輕描淡寫,進一步損害了公眾對執法公正和法律權威的信任。如果執法者可以肆意踐踏程序規定和法律界限,將「安全」作為無限擴張權力的借口,那麼公民的自由和尊嚴將受到嚴重威脅。
我們有理由質疑:這樣的通告,是為何選擇掩蓋違法行為而非及時糾正?未來又該如何保障每一位守法公民的權益不被非法剝奪?
因此,面對這樣的事件和官方回應,社會各界理應保持高度警惕,積極監督和呼籲依法執法,促使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違法執法行為,還公眾一個公正透明的執法環境。
我現在看這件事,綜合你前面的觀察和我的分析,有三個字可以概括:荒、錯、危。
這名女性摩托騎士——
而攔截她的那位警察——
結果,違法攔截的人被“理解”,守法行駛的人被“批評”。
這不只是制度錯誤,而是價值觀被顛倒的表現。
這起事件暴露出幾個層層疊加的錯誤:
在這件事中:
如果這種邏輯成立,將來是否:
任何穿便衣、開私家車的公職人員,都可以以「為了你的安全」為由,攔下你、檢查你、限制你?
那麼公民的自由與尊嚴將蕩然無存。
---這不僅是一位女性摩友被攔的偶發事件,而是:
值得所有有理性與良知的人共同關注與發聲。
最近,我又開始每天練習一種我稱為「自然換氣法」的行走方式。說來其實不複雜,就是走路時配合呼吸節奏,放鬆身體,專注當下。不需要特別的場地或裝備,也沒有複雜的動作,但練習一段時間後,我的身體變得更輕盈、心情更穩定,彷彿體內氣血流通得更順了。
你可以把它想成是結合「有氧運動」與「正念練習」的一種步行方式。透過深長的呼吸與慢行,不只活動了身體,也讓心靈慢慢靜下來。
重點不在「走多快、流多少汗」,而是在於走得放鬆、呼吸順暢、內心專注。具體來說,有幾個小技巧:
走路的速度要配合你的呼吸。吸氣時慢慢跨出幾步,呼氣時再跨出幾步,找到一個最自然的節奏。
走路時特別關注肩膀、背部、膝蓋和腳掌,讓每一個部位都盡可能地放鬆。你會發現,走得越放鬆,越省力。
這四個簡單的身體調整,可以幫助氣血流動更順暢:
我常常在小區裡繞行四圈,大約三公里,走四十分鐘。走完後整個人覺得很舒服:
這些變化都不是靠意志力刻意做出來的,而是放鬆後自然發生的。
走路的過程中,我發現氣在身體裡形成了幾個有趣的「循環」:
從現代醫學的觀點來看,這種慢走+深呼吸+專注當下的練習,具有以下幾個潛在益處:
因此,這不只是「走走路」,而是一種溫和而有效的身心調節方式,非常適合現代生活壓力大、常常感到疲憊與情緒低落的人。
我以前也練過不少功法,有些太難持續,有些太花力氣。但「自然換氣法」我卻能持之以恆,因為它實在太簡單:
走在路上,旁人可能邊看手機邊走,或三五成群聊天,而我傻傻地一個人專心走路。但這正是我內心最安靜、最自在的時刻。
道本自然一氣遊,空空靜靜最難求。
得來萬法皆無用,身形應當似水流。
如果你也在尋找一種身心都能放鬆、可以持續進行的練習方式,不妨試試這樣的自然換氣法。也許,你會重新找回那種「走得踏實、活得自在」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