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 星期三

關於儋州交警6月28日通告的幾點反思

儋州交警6月28日發布的通告,全文放大了摩托車在高速公路騎行的危險性,卻無限縮小了高速上違法截停正常行駛車輛的嚴重性。通告將警察違規停車、單人執法、未設置警示標誌等行為輕描淡寫為「執法過程中的瑕疵」,這種說法實則是對嚴重違法行為的掩蓋和模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相關法律,警察在非執勤狀態下,未雙人執法、未出示執法證件、駕駛非警車違規停車於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強行攔截正常行駛的摩托車,已屬明顯違法。這種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威脅交通安全,更是對公民合法通行權利的嚴重侵犯。

將此定性為「瑕疵」等同於官方對自身違法行為的輕描淡寫,進一步損害了公眾對執法公正和法律權威的信任。如果執法者可以肆意踐踏程序規定和法律界限,將「安全」作為無限擴張權力的借口,那麼公民的自由和尊嚴將受到嚴重威脅。

我們有理由質疑:這樣的通告,是為何選擇掩蓋違法行為而非及時糾正?未來又該如何保障每一位守法公民的權益不被非法剝奪?

因此,面對這樣的事件和官方回應,社會各界理應保持高度警惕,積極監督和呼籲依法執法,促使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違法執法行為,還公眾一個公正透明的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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