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與我的觀點:荒、錯、危
我現在看這件事,綜合你前面的觀察和我的分析,有三個字可以概括:荒、錯、危。
🌪 一、「荒」:制度荒謬,邏輯顛倒
這名女性摩托騎士——
- 騎的是合法的大排量摩托;
- 穿戴整齊,靠右行駛,不搶道不飆車;
- 沒有危害他人,卻被以「潛在風險」為由攔截。
而攔截她的那位警察——
- 並未在執勤狀態(下班、開私家車);
- 沒有緊急任務,卻在高速上停車、橫向逼停摩托;
- 未穿制服、未出示證件、未設警示牌,完全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且單人執法,違反行政執法需兩人以上同時在場的程序規定;
結果,違法攔截的人被“理解”,守法行駛的人被“批評”。
這不只是制度錯誤,而是價值觀被顛倒的表現。
⚖ 二、「錯」:錯在執法,更錯在制度
這起事件暴露出幾個層層疊加的錯誤:
- 錯在禁令:海南的“禁摩上高速”通告,本身不是規範性文件,既沒公開立法依據,也未經審議備案,不具有強制法律效力;
- 錯在執法:執法人員違法攔截、未穿制服、未設警示,反而構成實際安全威脅;
- 錯在程序:警察單人執法,未符合行政執法雙人同時在場的法定程序,嚴重違法;
- 錯在話語霸權:政府或媒體用「為了安全」來包裝違法行為,掩蓋法律與程序上的缺陷;
- 錯在制度割裂:公民繳納了高速使用費(內含於油價),卻被剝奪使用權——這本質上是「繳費但不得通行」,是不折不扣的制度性歧視。
☠ 三、「危」:危險的不是摩托,而是這種執法邏輯
在這件事中:
- 騎士的行為本身不構成任何對他人的安全威脅;
- 真正危險的是:一名非執勤人員,在無警示、無程序、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在高速上逼停他人;
- 尤其是單人執法,缺乏監督和程序保障,增加濫用職權與誤判的風險;
- 更危險的是:這種行為不但沒被糾正,反而被“通報解釋”為有理有據、有益安全。
如果這種邏輯成立,將來是否:
任何穿便衣、開私家車的公職人員,都可以以「為了你的安全」為由,攔下你、檢查你、限制你?
那麼公民的自由與尊嚴將蕩然無存。
---這不僅是一位女性摩友被攔的偶發事件,而是:
- 一個執法邏輯與法治理念的正面衝突;
- 一場制度漏洞與話語霸權的結合;
- 一次權力以「安全」為名踐踏程序正義的警示信號。
值得所有有理性與良知的人共同關注與發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